現行我國工傷保險待遇主要包括工傷醫療費用、康復費用、生活護理費、一次性傷殘補助金、傷殘津貼、一次性傷殘就業(yè)補助金、供養親屬撫恤金等等。但并非一直享受,工傷職員只要出現拒絕治療等情形立刻停止享受工傷保險待遇。那么在廣州什么情形下停止享受工傷保險待遇?
在廣州什么情形下停止享受工傷保險待遇?
根據我國工傷保險條例及廣州工傷保險條例規定,工傷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停止享受工傷保險待遇:
1、喪失享受待遇條件的;
2、拒不接受勞動(dòng)能力鑒定的;
3、拒絕治療的。
一、劉先生不幸遭遇工傷事故,但一直拒絕進(jìn)行工傷鑒定。這種情形能否繼續享受工傷保險待遇?
不能,根據我國工傷保險條例規定,工傷職員拒不接受勞動(dòng)能力鑒定的停止享受待遇。
二、王先生遭遇工傷死亡,留下一個(gè)15歲的孩子。今年王先生孩子年滿(mǎn)18周歲,不知能否繼續領(lǐng)取供養親屬撫恤金?還是停止享受工傷保險待遇?
根據《因工死亡職工供養親屬范圍規定》規定,供養親屬年滿(mǎn)18周歲且未完全喪失勞動(dòng)能力的停止領(lǐng)取撫恤金。所以王先生兒子不能繼續享受工傷保險待遇。
三、拒絕工傷康復治療后能否繼續享受工傷保險待遇?
不能,工傷職員拒絕治療即立刻停止享受工傷保險待遇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