問(wèn):社會(huì )保險法哪年實(shí)施?
專(zhuān)家答:
《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(huì )保險法》已由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(huì )常務(wù)委員會(huì )第十七次會(huì )議于2010年10月28日通過(guò),現予公布,自2011年7月1日起施行。其內容囊括了社會(huì )保險立法宗旨、基本原則、覆蓋人群、權利義務(wù)、基金管理、法律責任等各個(gè)方面。
在了解“社會(huì )保險法哪年實(shí)施?”之后,不妨再看一下《社會(huì )保險法》規定我國建立哪些社會(huì )保險制度。
按照《社會(huì )保險法全文》規定,我國建立基本養老保險、基本醫療保險、工傷保險、失業(yè)保險、生育保險等社會(huì )保險制度,保障公民在年老、疾病、工傷、失業(yè)、生育等情況下依法從國家和社會(huì )獲得物質(zhì)幫助的權利。其中,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包括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、新型農村社會(huì )養老保險制度和城鎮居民社會(huì )養老保險制度;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包括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、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和城鎮居民醫療保險制度。
【社保查詢(xún)】什么是社會(huì )保險?
社會(huì )保險是指國家通過(guò)立法,按照權利與義務(wù)相對應原則,多渠道籌集資金,對參保者在遭遇年老、疾病、工傷、失業(yè)、生育等風(fēng)險情況下提供物質(zhì)幫助(包括現金補貼和服務(wù)),使其享有基本生活保障、免除或減少經(jīng)濟損失的制度安排。